標題:
農委會七十五至八十六年度地景保育相關計畫檢討(上)
作者:
李光中
作者說明:
農委會林業處保育科
內文:
民國七十三年九月二十日,農發會與經濟部農業局合併改組成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原屬經濟部(農業局)主管之文化資產保存法中「自然文化景觀」部分,乃於七十四年移由農委會主管。農委會隨即於七十五年度(民國七十四年七月起)自然保育年度計畫中,列有泥火山地景保留區及高雄地區鐘乳石石灰岩地景等調查計畫,直至本(八十六)年度止,共辦理:地景保育調查研究計畫三十七項、經費二千五百一十八萬元;地景保育經營管理計畫五十五項、經費一千七百八十一萬元,合計十二年度間共辦理地景保育相關計畫九十二項,總經費約四千三百萬元。

  七十九年度前,地景保育計畫以調查研究類為主。這些計畫所完成特殊地景的調查與建議,成為日後農委會公告及管理苗栗三義火炎山自然保留區、澎湖柱狀玄武岩自然保留區、及烏山頂泥火山自然保留區的重要參考依據。八十年度以後,由於地景自然保留區的設立、以及林務局和若干縣市政府針對轄區內特殊地景亦成立保護區加以保護(例如和平島海蝕地景、甲仙四德化石區、六龜十八羅漢山、觀音斷層海岸等),使得經營管理計畫的項目和經費較以往顯著增加。

  惟八十四年度以前,相關調查研究及經營管理計畫多局限於個別的自然保留區和局部地區的特殊地景。為推動全台灣地區特殊地景調查與保育,農委會於八十二及八十三年度委請台大地理系王鑫教授進行「自然景觀及特殊地質地形現象登錄之規劃研究」,參酌英國地景保育成功經驗,並配合國情,初步建立了台灣地區地景保育方針,以及特殊地景的調查登錄架構。八十三年五月間,農委會邀請相關機關與學者專家召開首次「台灣地區地景保育座談會」,對於我國地景保育未來重要方向建立了共識,農委會便在上述這些基礎上,訂定了五年期的「地景保育中程統籌計畫」(詳參本通訊第一期),並於八十四年度開始實施至今。

  本文擬就農委會七十五至八十六年度地景保育相關計畫作初步檢討,上篇先整理條列各年度計畫名稱、執行機關、計畫主持人等資料,並依「調查研究類」及「經營管理類」,表列各年執行的計畫項次和經費統計,以統計圖呈現十二年度間農委會在地景保育投入經費的消長趨勢。然而僅是計畫名稱、數目、和經費尚不能反應目前的成果(尤其是這二年多各項細部計畫的進展)、困難點(尤其是經營管理層面)、以及八十八年度結束前,我們希望完成的具體目標。限於篇幅,這些將在下一期的下篇中作介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