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洪水災害
作者:
賴春婷
作者說明:
臺灣大學地理環境資源學所碩士生
內文:

近幾年來,幾次侵襲台灣的颱風,如賀伯、溫妮、桃芝、納莉…等,所造成的暴雨大水,威脅民眾生命並造成社會經濟的重大損失。綜觀中外各地,也常為洪水問題所擾,如菲律賓的洪水、1998年的長江大水…等,因此即使我們無法完全掌控並改變洪水的發生,但了解其成因並學習如何減少洪水所帶來的衝擊卻是有必要的。

 

洪水的定義

洪水(floods)是指河流﹑湖泊﹑海洋所含的水體上漲,超過一般水位的水流現象(許高俊)。 洪水的類型很多,包括暴雨洪水、山洪、泥石流、潰堤、海嘯…等。雖然洪水氾濫會帶給人類很多災難和損失,但有時河流洪水也替人類帶來一些利益,如尼羅河洪水定期泛濫就帶給下游三角洲平原農田肥沃的泥沙,有利於農業的生產。

 

洪水災害的原因

如果洪水量太大,並威脅影響到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就形成了洪水災害(flood hazard)。人類多年來在地表上的開發與利用,居住地廣及山地、平原、海岸…等,使得洪水災害的發生更易見,經濟上的損失也更加嚴重。因此洪水災害往往是「天災」加上「人禍」的結果,不是單一因素造成的(郭振泰,1999)。

 

天然的因素:

1.雨量太多:短時距內的暴雨,造成河道匯聚大量雨水,當雨水匯入河道的速度大於河道將水往下游輸送的速度時,水位抬升超過警戒線或堤防,溢流而出形成災害。

2.地勢低窪:河川進入平原時,由於坡度減小致流速減緩,形成類似塞車的效果,阻擋了上游較快速水流的行進空間,便在阻塞處往兩側溢流而出,形成水患。

3.潮汐影響:漲潮時海水抬升,從河口向上游湧入,造成原本就高漲的河水更難以宣洩,便往河床兩旁溢出。

人為的因素:

1.土地利用的改變:都市地區往往在地面鋪上透水性差的水泥或柏油  材質,使得降落地表的雨水無法滲入土壤而在地面漫流。通常在人工建築覆蓋比例高的地方,降雨進入河道的速度會變快,使得延遲時間變短,增加洪峰流量而形成水患。

2.水土保持的破壞:森林具有涵養水源的功能,可以有效降低暴雨造成的水流暴漲。一旦森林受到破壞,使得地表呈現裸露的狀態,便會縮短雨水進入河道所需的時間,而形成河川水面快速的抬升。

3.河道工程不當:現行的水利工程常常將河川縮束在人工的河道內,而在都市發展的地區往往又沒有足夠的空間供作河道氾濫時的疏洪道或氾濫平原,使得河川流量一旦超過設計的洪水頻率時便會漫過堤防而形成水患。

 

台灣的洪水災害

台灣在歷史上也曾多次發生大規模的水災,如民國48年的「八七水災」、49年的「八一水災」,近年來的賀伯、溫妮、桃芝、納莉颱風等,屢次大水更造成人民生命財產的重大損失,洪水問題已成了多數人的夢魘。

台灣氣候屬熱帶、副熱帶季風氣候,每年春夏之交的梅雨季節跟夏秋頻仍的颱風雨,往往帶來了相當豐沛的雨量,近年來颱風的累積雨量與單位時間內的降雨量又屢創新高,替洪水的水源供應提供了大量的來源。

台灣在地質上屬新構造運動強烈之地塊,地形陡峻坡度大,大雨來時河水快速由上游向中下游迅速匯積,水量太大漫出河道;雨水強烈沖刷地表,加速地表土壤物質的流失,泥沙夾帶著石塊所形成的泥流或土石流,所經之處又是對道路房屋的一大衝擊。

人為活動也加速了洪水災害的發生。山坡地的濫墾濫伐,高爾夫球場的興建,若無法兼顧水土保持,將加速土壤的大量沖刷流失。流失的土壤淤積河道,替下一次的土石流提供了豐富的材料,加大洪災的破壞。

近年來台灣因人口成長快速,經濟發展,房屋與交通建設的擴增,很多河川行水區及河濱地皆被佔用,與河爭地的情況屢見不鮮;大量的都市建築、柏油道路的鋪設,不透水面積的增加使地表水下滲量減少而多表面逕流,改變了洪峰延時及洪峰流量,增強了洪災的威脅與傷害。為了保護既有的建設多以修築堤防控制河道,不斷增高的堤防及越變越窄的河道,使得暴雨來時河水宣洩不易,漫出堤防或潰堤,加速洪災的嚴重性。

 

防災的方法

在台灣多次面臨洪水威脅的情況下,我們應積極研究防災的方法。大自然環境我們無法掌控,但可以從人為的改變來改變不良的現況,以減少洪災所帶來的損失與衝擊。

1.興建堤防:堤防的興建可以阻擋部分洪水從河道漫延,但一味的只將河道緊束或加高堤防並不能解決問題,反而增加潰堤的危險性,因此建堤防時應同時考慮河川的特性、洪水頻率及自然景觀,採用適當的工法來達到預防的效果。

2.河川上游的整治:河川上游集水區的水土保持是預防下游洪水最重要的工作,包括了森林的維護、河道的整治、崩塌地的處理…等,政府應對山坡地的開發有明確的管理與政策。

3.設置水庫及調洪池:在上游設置水庫可以有效調節水量,減少下游受到洪水侵襲的機率,但水庫的調節功能也需要謹慎的規劃,以免在洪水時卻面臨水量過多不得不洩洪的窘境,造成河川中下游的水量宣洩不易。

4.疏浚河道及設置淤沙池:應定期疏浚河道中的淤積物,增加河道斷面面積,以減少土石流材料供應源;並設置淤沙池,減低河流所攜帶的土石。

5.成立洪水預報警報系統:利用現代通訊技術,結合水情及氣象,能爭取時間,及早掌握水情及其發展情勢,以便研究對策採取措施,並能使社會大眾提早因應,減少洪水造成的損失。

6.實施洪水保險制度:配合洪氾區管理,限制洪氾區不合理開發,減少洪水災害對社會的影響,而對居住在洪氾區的居民、社團、企業、事業等單位實行的一種保險制度。受災者能得到賠償,有利於加速恢復正常的生活和生產,並減少國家對洪災的救濟經費,減小洪災對社會的影響(羅慶君)。

7.減少人為活動的破壞:人為活動的破壞有時更甚於自然的威脅,因此政府應有效管制河川地及山坡地的開發,以做好水土保持及綠地的維護;增加地表透水面積以減少地面逕流量。

 

結語

在台灣歷經多次的洪水災害後,我們應該從痛苦經驗中學到教訓,了解如何與大自然和諧相處,並能在現代開發中取得平衡。以這次納莉颱風台北市所發生的嚴重災情為例,雖然付出的損失相當慘重,但也可說是一個相當昂貴的「教育」,讓生活在台灣的居民正視與災害的相處之道,災害不是只有在偏遠地區才會發生,即使是台灣防洪設施最好的台北市也有遭遇洪水災害的一天。政府單位也應確實檢討防災救災的體系,以期能在重要時機發揮最大的效益,降低災害的損失與衝擊;並且將防災的觀念透過社會教育與學校教育落實在每個人的日常生活當中,由小處著手,希望以後能不再一雨成災,人人遠離洪水的夢魘。

 

參考文獻

1.      郭振泰(1999),台灣的洪水災害,地球科學園地

2.      許高俊,洪水,中國大百科(水利卷)

3.      陳贊廷,洪水預報警報系統,中國大百科(水利卷)

4.      羅慶君,洪水保險,中國大百科(水利卷)

5.      《中國大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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