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土地適宜性與土地評價
作者:
林慧宜
作者說明:
台灣大學地理環境資源學系碩士班研究生
內文:

    土地適宜性是土地評價中的一種分析方法,這兩個名詞經常一起使用,土地在進行開發之前的工作,包括調查、規劃、與決策;土地評價則是在規劃過程中所使用的工具,評價結果可以協助並提供:

(1)決策者決定土地使用方案之參考依據。

(2)規劃師的主要工作是研擬計畫、找尋資源的限制與潛力及訂定管制準則之工具。

(3)工程師找尋需訂定特殊施工標準的地區。

(4)開發業者評估基地適宜性。

(5)建築師明瞭基地特性而藉以提升設計品質等用途。

  土地評價是針對某種特殊目的土地利用,而來進行的土地性能評價。過程包括調查工作、成果解釋等。調查的項目包括了地貌、土壤、植生、氣候、以及其他土地特徵。這些調查是為了認定及比較不同的土地使用效益。評價的成果,依據調查的精度,可以做成敘述性的定性報告,也可做成量化的報告。簡單來說,就是當我們想要利用一塊地的時候,應該先考慮這塊地合不合用,這也就是何以稱土地適宜性。其實大家平常也都在做類似土地評價的思考,只是沒有一套有系統的方式去做很完整、很詳細的考量,且也很少能對決定土地的用途有影響,所以不算是土地評價。譬如我們在買房子的時候,通常會看看房子座落在什麼樣的地方?環境好不好?交通方不方便等等的問題。現在大家都知道住在山坡地要考慮有沒有山崩、地滑發生的可能,所以其實在蓋房子或開發新社區之前,政府及建商(開發者)就必須對這塊土地有所瞭解,才能免於後來的災難。又如我們看到一塊風景很優美的地方,很想在此弄個渡假旅館或開個餐廳,但是就要先考慮會不會破壞當地的環境及生態,如何保存原始的景觀等等。目前台灣地區有許多風景區的規劃,也都是經過一番土地評價調查及評估,才進行設施的設置。

  土地適宜性,則是指某一類土地對某一特定用途的適合程度。也就是在一個土地適宜性分析裡頭,只看一項土地利用。而土地評價則是集合許多個土地適宜性分析,再綜合社會、經濟面上的考量,來找出最適合的土地利用。土地適宜性也是土地評價的結果表現方式,如下述的操作方法產生的土地適宜性分類圖,可提供圖面資訊。

  不同土地利用類型所需的土地規格與各個土地單元的土地品質相比較後,可以劃定土地單元對某一特殊利用類型的土地適宜性等級。我們所要操作的是鎖定一種土地利用,然後將一大塊土地劃分成一小塊一小塊的適宜性單元,通常一開始會依山脈河流的界線、土壤性質、地勢來粗分,然後再視此種土地利用的性質而去細分。例如要做水耕地的適宜性,所要考慮的包括坡度、排水情況、水源、土壤種類、肥沃度等,還要考慮耕作的作物種類、所需面積等等,先做大略的劃分,再去考慮較細的限制因素。

  適宜性分類的架構,依概括化減少的趨向,劃分為四級:

(一)土地適宜性族(orders):指適宜的種類。以S(適宜)及N(不適宜)的符號表示。就考慮土地利用種類而言,持續的使用可以回收成本,創造更多利益,而不致使土地資源遭受損害,為適宜的。若土地品質不佳,使這種持續利用的方式變成不可能,為不適宜。

  有許多原因土地會被劃為不適宜,例如在陡坡做耕種,一來開發成本很大,二來可能造成土壤沖蝕流失或其他坡地災害,造成環境上的惡化以及投入的資本、人力的大幅增加,這些都不是能長遠使用土地的原因,也就是指不能「永續利用」。

(二)土地適宜性綱(classes):通常在一個適宜的族內分成幾個綱,一般常用三個,最多不超過五個。如十分適宜(S1)、相當適宜(S2)、尚稱適宜(S3)。而在不適宜的族中,一般分兩個綱,分別是現況下不適宜及永久的不適宜。現況下不適宜是因為土地利用受到的限制因素,在目前的技術、知識及經費,不可能做到。

(三)土地適宜性亞綱(subclasses):指在一個綱內,適宜性的限度及需要改良的工作。指示限制因素的種類,例如缺水、有沖蝕災害等。在適宜性綱S1底下是沒有亞綱的。亞綱使用小寫字母表示限制因素,例如S2m、S2e等。

(四)土地適宜性單元(units):在一個亞綱內,經營方面的小差別可以在這一級劃分。除了適宜性單元外,可分出有條件的適宜性單元,在改變經營方式下,例如單元中局部的土地有著排水不良的問題,這時如果投入某種程度的資本及技術,就可以改善到可以利用的程度。

  聯合國糧農組織的土地評價綱領指出土地適宜性分類的兩種主要類型:

(一)現況適宜性分類:依據土地現況下,對某一種特殊用途的適宜性,並不牽涉重大的土地改良工作。

(二)潛在適宜性(Potential Suitability)分類:指在土地經過重大改良工程後的適宜性。重大改良工程,例如開發海埔地、區域排水、灌溉計畫等。不過在這些情況下,也可能希望有對現況適宜性做成的分類,這樣才能比較開發前後利益的差別。另外還有定性與定量的區別,定性的分類通常用在一般性規劃目的的粗查上;定量的分類一般用在比較專門性的特殊建議上。

    在土地評價的工作流程中,包括許多繁複的調查工作與繪圖工作,來幫助評估土地品質。在調查之前,要先確立所要調查區域的範圍及考慮可能的利用型態。接下來才開始在調查區域做基礎調查與繪製初步調查結果的地圖繪製,包括植生、土壤、氣候、地形、地質等等圖層,疊合並分割成一個個地圖單元。另一方面則針對現有的土地利用種類,確認各個地圖單元中土地利用的條件與限制。

    結合前述兩項資料,就可進行土地品質的評估。對於當前的土地利用,受到條件限制下,能否永續地利用下去,還是這樣分類的利用會導致地力的衰竭,或造成污染或災害呢?在這個步驟下反覆地比較土地利用的規格及限制的因素,並配合經濟與社會的分析,逐步地完成土地適宜性分類,然後以圖表示當前的土地利用是否適宜。在此同時,可針對一些可改進部分提出經營管理計畫。 最後將結果提交給決策部門,進行土地經營管理上的政策變革,才算是完成整個土地評價的工作。

引用文獻

王鑫(1984)《遙測研習班講義(四)》,經濟部遙測小組、台灣大學地理系合作計畫。

侯錦雄(1999)土地適宜性,《基地規劃導論》,黃世孟編,中華民國建築學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