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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謂地質公園

聯合國教科文組織(United Nations Educational, Scientific and Cultural OrganizationUNESCO)在1999 年的11 月提出「促使各地具有特殊地質現象的景點共同形成全球性的網絡」這項計畫,並獲得聯合國大會會議(General Assembly, UN)的核准。這項計畫從世界各地整合一些國家性或國際性的地景保育(Landscape conservation)景點之成果,例如”Geotope””Geosites”,或一般所稱的地質遺產(geological heritage),這些地景為具有代表性、特殊性、不可取代性等特質,以維護它們為基礎的價值,而進行具有積極社會性目標的地球環境保育的整合,以地質公園 (geopark) 之名提倡之。各國與各領域學者對於geopark 一詞的理解方式各有不同,一些學者以geology (地質理解之,或以geography (地理理解之,或以gaia (大地之母理解之,各有其焦點權重之別,但均含有地質公園四個核心價值。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推動地質公園的目的,是為了達到環境保護與促進小區域的社會經濟,整合自然環境與人文社會環境使其能永續發展。藉由提升大眾對地球遺產價值的認知,增進我們對地球與環境承載力的認識。使我們能更明智地使用地球資源,進而達到人與環境之間的平衡關係。

設立地質公園的目的,除了希望達到保育特殊地質、地形景觀外,同時也希望能藉由地景保育,讓環境教育紮根,也使地質或生態遊憩休閒行為更具環境敏感度考量,利用地方社區的共同參與環境與地景保育而能創造地方感,並促進區域社會經濟的發展。基於這樣的概念,臺灣每一個區域、縣市或鄉鎮市,都可以試著找出具有獨特性、代表性、特殊性的地質、地形景點,配合國土綜合發展計畫、各縣市綜合發展計畫的規劃,發展代表地方的地質公園。

台灣初期推動的地質公園共有六處,主要由農委會林務局保育組擔當核心,由學界擔任推手,透過研習、工作坊、與在地居民的討論會等,進行推廣地質公園與地質公園網絡的概念,期望在地方社群與社區產生地景保育的力量,進而改善地方社會經濟,促成永續的社會與環境發展。

地質公園並不等同於地質的公園、或公園的地質,而是以地質和地景為基礎所發展出來的區域所在的自然與文化環境和社會內涵的整體,其價值在於人群社會的永續環境發展。

地質公園設置的核心價值有四,包含:地景保育、環境教育、地景旅遊及社區參與。這四項核心價值也是臺灣推動地質公園工作最主要的指導方向、動力的來源,更是環境保育的未來願景。

2004年臺灣便有地質公園的提議,當時台灣大學地理學系王鑫教授帶領學術團隊參加中國北京舉辦的第一屆世界地質公園會議。2005年台灣澎湖舉辦了第一次的世界遺產與地質公園研討會,2009年分別舉辦了第二次、三次研討會。在2011年的大會上,更成立了台灣地質公園網絡。臺灣地質公園網絡的落實,始於2011年的全國地景保育研討會大會,同時宣讀認可推動地質公園的「台北宣言」。

截至2016年5月,臺灣地質公園網絡共計有9個成員。這些地景不但具稀有性、特殊性,更具環境研究和科學教育的重要性,所在地的生態人文資源提供理解當地文化生態的基礎,創造具人文與自然環境互為表裡的地質公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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